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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重逢(四) (第2/6页)
不得不说,这座城市的规模不下于索斯以往所见过的任何地方的城市,当然,并不是指繁荣度,而是指单纯的城市大小和居民总人口。 在接受了城门口那些阿尔塔克士兵的盘问后,索斯和艾伦他们顺利地进了城,说实话,索斯原以为阿尔塔克是属于那种占地极广、人口稀少的地区,但是城内的居民数量,却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。 才一进城,他就感觉自己好似进入了人的海洋,因为城内到处是穿着皮袄的阿尔塔克人,而且看上去都非常的强壮。 据统计,阿尔塔克男人的身高人均在两码以上,有的还要更高,他们桀骜不逊、不服管教、好斗好狠,是帝国单兵能力最强的士兵,同样也是最令指挥官们头疼的士兵,他们崇尚武力、蔑视弱者、而且有极度排外的情绪。 倒不是因为别的原因,只是他们单纯地看不起弱者而已,所以说,在阿尔塔克,弱者是非常没有地位的。 要获得其他人的尊重,首先便要获得男人的称号,别以为这很可笑,相反的,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。 首先,阿尔塔克的女孩一般是不具有地位的,哪怕她的身份再过显赫,就好比拉维亚,而男孩子们,在成年之前,也只是被当做孩子看待,直到他们十四岁。 每当阿尔塔克的男孩到了十四岁的时候,阿尔塔克人就会将这些男孩子聚集起来,举起诚仁礼,规矩很简单,每个人带上一把匕首、一块腌肉,进入那座被雪所覆盖的的大雪山,在那里独自生活上一星期,回来的时候,带回来一只曼尔茨雪狼的头颅,这就算通过了。 阿尔塔克女人们、一般是母亲,会将那只曼尔茨雪狼头颅嘴里的牙齿全部敲下来,串成一根项链,然后由那个孩子的父亲亲手为他带上,以表示那个男孩已经接受了男人的称号,成为了真正的阿尔塔克的男人。 这就是阿尔塔克所谓的诚仁礼,这条件几乎可以说是相当苛刻,不说要在那环境恶劣的大雪山中独自生活上一星期,而且携带的食物也仅仅只有一块腌肉,关键在于,大雪山中到处都是饥饿的曼尔茨雪狼,一个不好,前去捕猎的他们反而会成为曼尔茨雪狼口中的食物。 更要命的是,曼尔茨雪狼是群居动物,是一种韧姓极强、狡猾而拥有低等智慧的狼类,不然也不会从古代起就作为野蛮人最重视的同伴。 可以说,阿尔塔克的诚仁礼是借鉴了野蛮人的习俗,不同的是,野蛮人的做法是寻找一头只有单一幼仔的母狼,杀死母狼,在母狼临死之前,用最严肃的誓言发誓,然后将其掩埋,将幼仔带回抚养。 作为补偿,幼狼将会被野蛮人看成是无法取代的同伴,比自己的姓命更加重要,习俗中,一名野蛮人,终身只有一头曼尔茨雪狼可以作为同伴,如果该狼病死或被杀死,该位野蛮人也将会被剔除出勇士之外,从此作为部落后勤。 可以说,野蛮人的强大一半在于自身,一半在于那只经过训练的曼尔茨雪狼,尤其是成长到壮年的曼尔茨雪狼,简直有小牛般壮实,光是看到就足以叫一般人吓破胆。 或许这是北方的生活方式吧,每当一段时间后,一个个年满十四岁的阿尔塔克男孩就会带着匕首和腌肉前往大雪山[赴死],是的,你没有看错,是赴死,那是生存率几乎不满三成的地方,要知道,这仅仅是对阿尔塔克人而言,如果其他地方的居民进入了这座雪山,也许过不了一天就变成了一具被众狼群啃噬过后的骸骨。 除了勇气之外,阿尔塔克人更注重的是韧姓与毅力,什么为了活命找山洞躲避、甚至是点火取暖,这无疑是自寻死路的做法,为了存活下来,阿尔塔克的男孩必须在第一时刻找到一个绝佳的埋伏点,然后挖一个坑把自己埋起来,仅仅露出半个脑袋,甚至是一双眼睛,全天候保持着这个状态,以等待落单的曼尔茨雪狼,然后看准时机发动突然袭击。 或许,只有几乎人人掌握怒气的阿尔塔克人,也能做到这一点,如果是普通人,别说与雪狼搏斗,光是保持着那个姿势就足以让他冻死。 所以说,在阿尔塔克,[男人]是非常严肃而荣耀的称号,与勇士等同。 相反的,如果是为了活命而拒绝参加诚仁礼、或者中途退出,那么他就会冠上懦夫的称号,终身被其他人所排挤,甚至连帝国发放的补给都有可能被其他人夺走,除非离开阿尔塔克,否则只能郁郁而终。 另外,阿尔塔克民风彪悍,从匕首到长剑、长枪,几乎每个人都随身携带武器,这让初次来到这里的乌尔里克吓了一跳,说实话,崇尚美好事物的吸血鬼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力量至上的地方。 “别和当地人发生冲突哦!”艾伦开玩笑似地提醒了一句,但是看他表情,似乎并不是在说笑。 索斯明白他的意思,毕竟他也感觉到了,那些阿尔塔克人看向自己等人的眼神并不是充满了善意的眼神,更多的,是挑衅和轻蔑。——这是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