萌妻十八岁_第二千零五章秦风发威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二千零五章秦风发威 (第1/2页)

    卓越坐了下来,一口闷气,憋在的心中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贞子看见卓越如此发神经,于是也不开心的,贞子也冲向了卓越,拿起巴掌,想要打卓越的时候,忽然之间总裁“腾”的一声,从座位上站起来。

    将筷子和婉一下子摔到了餐桌上。然后大声说道:“卓越!贞子!你们两个人到底想怎么样?!”

    总裁发威了:

    你们两个人能不能消停一点!本来就烦躁,还吵什么吵!有些不该提的人就不要老是提起!

    贞子你也是,不该说的话,为什么要说?不该提的事情为什么要提!

    还有卓越你也注意点,不要老是欺负一个女孩子,人家女孩子愿不愿意,是贞子自己的事情!

    卓秦风说完,这些话之后,一甩手就回到自己房间里。其实总裁生气并不是因为别的。

    并不是因为听见贞子提起小三的事情。也不是因为听见卓越提起,买菜的事情。

    只不过是觉得自己太没有能力了。只不过是忽然之间怀疑自己的能力。因为要钱的时候没有钱。

    现在连买菜的钱都拿不出来。一直以来买菜,都是这两位助理,看着。一直以来生活费都是这两个助理一直在垫付着。

    而自己身上,居然没有什么钱。医院里面出来,虽然退了很多押金。

    但是卓秦风,全部拿来买衣服,买了衣服之后,剩余的钱全部原路,退回给了自己的母亲。

    卓秦风还对自己的母亲保证过,关于住院费,关于住院这段时间发的所有的钱,都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还给这个女人的。

    总裁不想花母亲的钱,不想占母亲任何的便宜。因为不想承认这个母亲。这母亲自己自动送过来的钱,真的是不知道。

    如果知道的话,如果知道母亲会给医院里面直接打钱的话,那么绝对不会住院的,让自己病死在路上也就算了。

    反正一死百了。死了之后就不用痛苦。就不用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投进别人的怀抱。

    就不用被自己喜欢的女生拒之门外。死了之后,童小颜也会痛苦吗?

    卓秦风坐在自己的房间里,坐在窗户的前面,欣赏着窗外的这些不算是风景的风景。这还是出租房,这还是临时居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明天,就在明天就要搬离这个地方。就在明天就要搬到今天签下合同的那一栋房子里面居住。房子里面应该住在最顶层。

    最顶层是用来休闲的地方。当然也是用来住人的地方。最顶层非常大。有一个大房子有整整一层的房子,可以用来居住的。

    左边可以住人,右边可以用来吃饭什么的,完全可以用。那里的房子真的要多大就有多大。

    “叮咚——”

    卓秦风正在出租房里面对着窗户看着外面的时候,忽然之间,微信的铃声响起。

    总裁,反应非常的一般,也就这样非常不在意,拿起手机有气无力拨开微信。

    他在想,或许是微商发过来的消息。或许是一些无聊的人发的一些无聊的信息。

    卓秦风点开微信之后,发现发微信的人不是别人,是自己的母亲。就是这个红透了半边天的这位有名气的歌手姚佳丽。

    不过如今这位歌手似乎有些过去了。但是在这个歌坛上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
    毕竟成绩摆在这里,名气也摆在这里居然虽然说,现在年纪大了,已经没有什么歌曲拿得出手。但是就凭几首老歌都可以换一世清福。

    再加上现在又带了那么多学生。现在自己又开了艺术班。所以现在也接影视剧什么的,听说现在正在谈一个影视剧什么的。

    难道是在炫耀这个吗?是在炫耀自己多才多艺吧?还是想要对我说她姚佳丽多有钱?!

    卓秦风点开了这条微信,然后看了一下。这条微信的内容,其实并不复杂。

    这条微信的内容是这样的——

    秦风,你给我一个机会,我想到你的城市去看你。

    你知道吗?我接了一部影视剧,反正我很快就会来到你在的那个城市。

    因为这部影视剧是在你那个城市里面有好几个镜头,所以我有机会去你的城市。

    具体说,我建议导演,把所有的背景都移到,你在的那个城市里面。我想应该会有好的结果。

    秦风,我真的很想和你回到之前的关系。我真的很想做你的母亲。

    姚佳丽说什么来着?这个女人是说,要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对吗?说,要来纠缠我对吗?

    不要!总裁,想到姚佳丽每天都会在自己耳边,唠叨。

    想到姚佳丽一直说有多么多么爱自己的时候,就会觉得非常烦躁。你有钱有什么了不起!你很得意是吧?

    你的工作很好是吧!你现在又接了影视剧对吧?

    你是在向我炫耀吗?

    你离开了父亲、离开了我,当然你的离开是正确的吗?

    也就是说你现在很成功,都是因为当年你抛弃了我,你抛弃的父亲,所以你才会这么成功,对吧?

    也就是说你对你的过去一点都不懊悔。

    卓秦风不想回姚佳丽的微信。不想搭理这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