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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绣娘(11) (第2/2页)
少一块肉。 小兰把凉茶放在了院中的桌案上,于爱倩和于爱蓉已经走了,她们是不屑喝她家的茶的,这些爱怜都知道,可是她还会把该做的做到,不让人挑嘴,这是一个人的修养和礼仪。 “小姐,我去做饭了”小兰跟爱怜说了一声,便去做饭了。 文房四宝已经被收了起来,一会又要吃饭,爱怜也懒得再往外拿,便进屋拿出一个簸箩,那里面放着各色绣线和花绷子,现在爱怜的绣艺已经不比王氏差到哪里去了,绣品也已经可以贴补家用。 她和王氏现在也开始分工,爱怜现在绣些帕子、荷包等小件物品,而王氏开始接一些喜袍、喜被、屏风等大件物品,那些绣品大多得需要绣架的,而且母女二人的绣品已经传进了京城之中,卖得很好,着实让母女二人攒了些银钱。 而书籍也是越看越深,王氏已经教不了她了,全靠她自己研读,本来王氏觉得爱怜读这些书,已经足够了,可是贪心的爱怜却还想更加深入地学习这些古代知识,家中藏书已经算是不少,可是自己琢磨,有些书中内容还是看不透,不明白,却无人可以指点,要外出学习的念头早已生出,只是这几日一直磨着王氏答应,而王氏始终没有松口。 爱怜如今写出来的字,也已经能够登得上台面了,一手鹃花小楷写得让王氏赞叹不已。 而古琴也已经练得熟练无比,只是欠缺一些技巧上的东西,而这些王氏也教不了她了,这让王氏暗叹不已,自己所会的那些东西,她现在几乎已经教无可教了。 女儿太聪明了,把自己学了十多年的东西,短短五年便全都学去了,只是去外面私塾学习,风险太大了,她不敢冒这个险啊! 中午三口人吃了饭,剩饭菜给了黑米吃,三个人便都去午睡了,这个习惯已经养成了,再加每天三顿饭,三个人如果都洗去那一脸腊黄的药汁,她们的气色都是非常好的,即使是小兰也是。 从四年前,日渐长大的小兰,也被涂抹上了这种药汁,小兰早已经表明心迹,她一辈子不打算再嫁人,只想守着夫人和小姐过一生,所以也不想被人觊觎,引起事端,还不如这样,少了许多事。 好在这药汁的成本也很小,草药和配料也十分好找,三口人都用,也花不了多少。 此时就连黑米也趴在杏树下眯了起来,它长得膘肥体壮的,毛色乌黑发亮,如黑锻子一般。 燥热天气中,还是有些许微风吹过,整个小院儿静谧下来,恬静而温馨。 一个月之后,终于,在爱怜的软磨硬泡之下,王氏答应了她,去私塾学习,前提是乔装改扮、女扮男装,这让爱怜不自觉得想起了原主前世之时的刘云曼,她就爱女扮男装出去混的,没想到今世的自己却也要如此行事了,不过还是有区别的,自己这么三观端正,上进好学的美女子,可不是女扮男装去玩的,而是去学习的,不管以后如何,起码知识会让自己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,在精神上得到巨大的满足。 :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