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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小恶魔 (第1/2页)
劲爆的音浪仿佛潮水,冲击着每个人的耳膜! 即便极致安静的人到了此地,身体内的荷尔蒙也要窜动,这就是夜场的魅力! 传说每一天龙兴市都有数以百计千计的女孩,在这里打开人生新的天地,或悲或喜。 每一次都是一种经历! 在全国来说,这种数目,可能更加的恐怖如斯! 令人发指! 一夜长大不是说说而已! 这也是夜的文化,白天上班太累,需要发泄,释放! 有的人是老板,有的是白领甚至金领,各种人士,有的可能混迹在宦海,但都需要心灵的释放! 无疑苏荷就是一个最佳的选择,此地酒水精良,美女如云! 轰! DJ像是吃了炸药,嗷的一嗓子吼了起来! 原本冷酷的外表,也都热烈不已! “伟大的龙兴人民万岁,伟大的美女们万岁,伟大的男人们万岁!!” 麻痹DJ像是磕了药,他的双臂挥舞,引爆潮流,看到这一幕人群都随之疯狂舞动,但也只有一个人他没有动! 像是暗夜中的帝王,径直的走向了吧台,他的浑身也算不上出众,大抵是一身的普通地摊货色! 甚至乎还有些略显破旧,但不知怎么偏偏他的浑身上下散发一种王者气度! 似是从尸山血海走出,又似乎当过兵,历经战场的考验! 当你望向他的一双眼,就似看尽沧桑。 这是一双略显淡漠的眼,他的嘴角挂着一抹淡笑,似是对什么都不在意,不在乎! 如果尊龙,以及华夏军界的大佬们在此地看到,定然惊骇! 这就是尊龙魁首,曾经的第一人! 现在的排名还不清楚,但林辰没退役时候,是当仁不让的第一! 或许这些年有了变化,但谁也不能轻忽他的存在! 当然此地也没有人认出魁首,他的层次不同,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幸见识。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巴黎时尚界女王黑蜘蛛! 不是每个人都是苗局长! 甚至乎连萧市长,在魁首没有表明身份以前,也都差点误会。 他太低调,放纵不羁! 如果不是为了探明阿波罗,以及苏家和自己的一些线索,可能魁首这条龙,才不会龙隐都市。 “太熟悉的气息了,索菲亚不知你还好么,我还记得我们喝的第一杯就是朗姆酒!” 林辰想起了那位大国公主! 美艳绝伦,娇憨可爱! 艳冠西国! 在诺大个西方世界,索菲亚的美貌可以挤入前十,令无数权贵舔屏,疯狂追逐! 但索菲亚偏是拒绝了这些人的追求,只对一个人另眼相看! “来一杯古巴朗姆酒,记住要金朗姆酒,最烈的!” 林辰坐在吧台,招呼的道。 听到他的话,一个服务生白了这乡巴佬一眼,有些不情愿的走了过来。 刚才林辰一进门,这小子就看到了。 仔细打量之下,差点没倒吸口凉气! 发现林辰浑身的破烂不堪,一条洗到发白的牛仔裤,偏偏上面还挂着十几颗粉钻! 那猩红的色泽,差点没有惊爆服务生的眼球,心说这土老帽自以为时尚,不知从哪里淘的地摊货。 是一个地道的土鳖! “卧槽农民,特么的农民也玩酒吧夜场!这年头怪人怪事太几吧多了,这泥腿子还要喝酒,他也不睁开自己的农民眼瞧瞧,此地是哪里!” 打扮入时,系着红色领结的waiter腹诽的吐道! 没有径直的说了出来,可也看得出对破烂青年极为的不屑。 但苏荷的服务生,还是有教养的,他来到林辰面前露出职业的笑容: “先生您好,您确定要朗姆酒么,而且是朗姆酒中的极品金朗姆!” “这款酒水,每一瓶七百八十块不算服务费,您确定?” 他喵的确定! 人不说了么,要朗姆酒,就是金朗姆! 这种堪称国际世界最烈最霸道的一种酒水,亦是古巴的国酒。 醇香甘甜,还尤为的霸道,没有几十年酒龄,三两口便是要醉的不省人事,往往也是一些国际佣兵喜爱的一款。 亦被称作火酒,海盗之酒,男人的酒! 魁首在国外,一般都是论捅喝,和老A,索菲亚,恶魔! 战枭! 几乎每一次战斗后,都要用金朗姆庆贺,在诺大个杀手殿堂,这也是被称作胜利的酒! 听到服务生的话,林辰的嘴角泛出一丝冷笑,也没说什么,径直的抽出一沓钱! 啪的摔在吧台美女图案的硕大峰峦,连空气也都一颤:“搬十箱!” 魁首的气势猛如虎,服务生快速的看了眼满满当当的华国币! 他的浑身一抖,冷汗狂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