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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基因种 (第2/2页)
‘破甲’就完美契合枪斗士的需求。 破甲的威力极大,被命中的战场生物更是在一定时间内,会变得极为脆弱,方便进一步打击。是战场最受欢迎的枪斗术之一。 至于烈火,不是说不好,只是说和方牧接下来的行动有些不适合。 因为接下来方牧主要目的,是去猎杀战场生物。而不是和人厮杀。 和人厮杀,烈火自然是很好的选择。一枪击中,烈火焚身,不死也要重伤。相对破甲还要更好用。 但猎杀战场生物的话,烈火就有些不合适了。要不然,就是火焰原能不足以杀死战场生物。要不然,就容易破坏‘战场生物’的尸体…… 而战场生物最珍贵的,就是尸体。被火一通烧……价值当然要大打折扣。 但很可惜,他懂得这个道理,其他人也懂得这个道理。 所以‘破甲’,不仅仅价格超高,数量还非常稀少…… 一星战场上百万人,谁都想要得到‘破甲’,不仅仅只是枪斗士而已,毕竟近战进化者,一样可以配一把手枪,用手枪使用‘破甲’……之后和战场生物大战,一样事半功倍。 所以,竞争何其大? 这就是所谓的奇货可居。 他刚才已经找了好几个‘基因种’店,烈火是仅剩的几个枪斗术中算是能用的。 其他的还有‘毒牙’‘麻醉’‘疾风’之类的……也不是说没用,只是一则,黑铁阶的进化者,一般只能融合一枚基因种,他必须要作出选择。 二则……相较而言,烈火比它们更有用。 所以自然选择了‘烈火’。 …… …… 回到自己租赁屋,方牧迫不及待要融合‘烈火’基因种。 融合的方法非常简单。 只见方牧咬着牙,用小刀,在自己掌中划了一个口子,然后就将基因种放在了上面。心念一动,顿时基因原能,涌现掌中。 基因种接触到鲜血,冒出阵阵红光,当基因原能涌入之后,只见这基因种渐渐融化,悄无声息,钻入了他的掌心。 前后不超过一分钟而已,烈火基因种已经消失不见,连同方牧掌心的伤口,也一同消失了。 而与此同时,方牧察觉到自己体内,多了一样东西。 有一大团基因原能,聚集在了一起。那东西说不出,道不明,就这般存在于他的体内,而且如臂挥使…… 这是方牧第一次融合基因种,这种感觉,很奇妙。 但他早就看了不少关于融合基因种的贴子,早就知晓那东西是什么了…… 那就是‘烈火’! 战斗的时候,将这一团基因原能送到子弹之中,就行了! 简单到令人发指! 你看,现在,方牧就算是掌握了枪斗术‘烈火’……运用起来得心应手。 但他…… 凭什么传搜给别人? 这就是基因种。 方牧只能感慨…… 那些财阀,贵族,为了封锁阶级,当真是把办法都想绝了! 感叹过后,方牧又忍不住有点小兴奋…… 成为黑铁阶,又学会了一门枪斗术……他现在,已经算是货真价实的枪斗士了! 现在,他非常迫切的想要试一下这‘烈火’的威能! “嗯,采购一些东西,然后就准备出发,猎杀一次青铜阶生物!” 他眼中露出期待,想了一下之后,他走到桌前,打开光脑,开始输入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