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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云塘镇 (第2/2页)
包里抄起家伙互砍。 徐楚月早有了经验,这时候她就直接扛着吉他冲向后台——老板曾经对她说过,砸场子的人反正过后还要赔更多钱,只要保护好自己,不出人命,不招惹警察过来,一切都好说。 但最烦的还是男人们的骚扰。 这里的酒吧是一群大老粗喝酒的地方。徐楚月这种面容清秀、打扮清爽的女孩子很容易激起醉酒男人们的荷尔蒙。经常会有醉醺醺的人爬上台来,对唱歌的徐楚月动手动脚。 徐楚月并非一个对性保守的女孩,但她却对这种无操守、无品味、无素质的色眯眯男人有种与生俱来的厌恶。 长期混场子的她自然积累了一些对付这种人的经验,一般情况下还能虚与委蛇过去,所以她在场子里混得其实不差。 当然,她也有技穷的时候,但每每这时,她就绝不迁就,直接摔下话筒,径直退场,然后从酒吧后门一去不返。 虽然弃场而去会被老板扣钱,但徐楚月不在乎。她反正是一个漂泊的人,还旁观过伙伴的生来死去,她不想对余生有太多迁就。 她遇到“鬼”的那天,恰恰也在“豪情”驻唱。当然,她不会唱任何跟豪情有关系的歌,她只会唱无病呻吟的民谣,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,这种地方有个大活人唱歌就挺提升逼格的。 徐楚月正在拨着吉他弦子,陶醉似的哼着自己的新作。 “宋词说千里能共婵娟,但你却不在,那有月亮的世界里……” 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满身酒气,他歪歪扭扭地拎着半瓶啤酒朝台上走来。因为脚步不稳,他迈上台沿的时候还绊了一跤,咕咚一声摔倒在地。 他手里瓶子里的酒洒了出来,泡沫在舞台上缓缓流着,就像虫子一样朝徐楚月的脚下蠕动过去。 徐楚月看到这种恶心的情况,赶紧从高脚椅上站起来。她想躲避一下,但被趴在地上的男人一下子抓住了脚踝。 “小妹妹,你的腿好白啊,又白又细又长。”男人流着口水说。 徐楚月顿时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她最厌烦被人毫无预警地触摸身体。幸好她穿着一双半高跟的鞋子,她下意识地抬起腿来,一脚就踩在那个男人脸上。 男人嗷地叫了一声,俗话说打人不打脸,更别说被鞋底踩脸,更别说是高跟鞋鞋底。他大骂一声,把自己身上的背心一扯,后背和前胸顿时露出好大一条青龙来。 “妈的,小不要脸的,大爷今天要不弄死你,我就跟你姓!” 徐楚月也被吓了一跳,她倒退几步,幸好酒吧老板及时跑上台来。 “兄弟,小姑娘不懂事,你别跟她一般见识。” “不懂事?!那老子就好好调教调教她!” “消消气,今天算我请客,替你买单了。”老板应付着刺青男人,一边朝徐楚月递着眼色,意思让她尽快离开。 “买单的钱都记在你头上,从驻场费里扣。”老板语调严肃,他冷冷对徐楚月说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