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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,秦国连坐法 (第2/2页)
为吏,执法而犯之......。” 张仲看着上首的贼曹掾一条一条的念着罪状,念了好一会儿,才将其念完,然后给了一个最终的处罚结果。 “数罪并罚,判亭长尚,夺爵四级,免髡,免黥,罚二甲,劓为城旦,戍边,弃市。” 秦国的判刑让张仲再次见到了爵位的巨大用处,即便是犯了死刑,该抵的罪名还是可以照样可以抵的。 要不是尚的爵位太低,只是个不更的话,张仲估摸着,恐怕死罪也能抵消掉成无期徒刑之类的。 接下来,就是针对作伪证的其他人了。 亭长葵是从犯,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,并毁坏证据,但众人一致指认,他也曾抢功, 并且在后来,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,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,他也曾帮了忙。 最后,他因为骗赏盗功,和威逼下属,为官不直,被判了夺爵,罚为隶臣,劓,赎黥为城旦,并戍边。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,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,实则不然。 秦人之所以好战,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,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,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。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,日夜不休。 那不是好战,那是受罪。 并且,如果一直在城墙上,自己杀的甲士,得的封赏,装逼给谁看? 更何况,葵还不仅仅是戍边,他还有个城旦的罪名,城旦本就是白天需要做城墙上的苦活,夜里还要去外面站岗,日夜不停。 加上戍边之后,不但远离故土,估计连觉都睡不了。 并且,以秦人对于冒功的人的态度,监工多半是不会好好对他。 十有八九是活不了多久了。 除非能砍一些甲士的首级,才有可能幸免于难。 而其他亭卒,因为是被威逼的,倒是要轻了许多。 十多号人,全部因为作伪证,和上官犯法不举报的连坐罪被处罚,但因为当堂反悔,有一定的免罪,最终都被贬为隶臣妾,并黥为城旦十年。 但好歹,还有个出来的机会。 而且,城旦一般也只是就近安排,他们多半只是在广都县服刑,倒是比起两个主从犯要好的太多了。 然后,就是关于案犯,贼首的儿子,那个张仲最终选择放过的小家伙。 他因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,年岁也不满十六,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,可以免于从贼的处罚。 听到这里,张仲才知道,秦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,首选身高,其次年龄,两者都达不到,才没有刑事责任。 但因为其父亲是贼首。 受到连坐,被罚为隶臣,并且,因为捅了张仲一剑,还被判了个“贼伤官”,削减罪名以后,罚为了官奴。 最后,也是最倒霉的,是那个没来的亭长,他因为自己摔伤,没办法带亭卒前来支援。 便将亭卒交给了尚和葵他们。 结果,因为亭卒犯法,被连坐。 罚了个削爵一级,并处两甲的罚款。 可谓是人在家中坐,罪从天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