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古剑符_第四十二章 梅园先生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四十二章 梅园先生 (第2/3页)

。”

    此言出,亦代表梅园先生确实曾说过。

    林雪梅、于谦、刘晋瞳孔收缩,不论童子所言是真是假,他们都对童子背后的梅园先生有了更深的忌惮和敬畏。

    梅园,是一个隐居庄园。

    因居住其中的梅园先生而闻名,每日朝拜者络绎不绝。

    即便是青阳城的顶级势力也无法对其忽视,派遣人员专门拜访。

    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源自,梅园先生是一名强大的符师。

    他若走出庄园,一人可抵青阳城中的一方顶级势力。

    一人威慑一方,这便是梅园先生。

    童子辑手朝赵磊拜见,继续道:“先生时常夸赞过赵公子的天资,曾说过赵公子未来可期,远朝于先生。”

    赵磊怔了一下,心中受宠若惊,连忙道:“此话不敢当,赵磊对梅园先生来说,只不过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后辈,谈何与之相比的资格。”

    即便是以赵磊的卓越天资,在梅园先生面前也需要放下高傲。

    童子道:“赵公子自谦了,先生此行交代过童子,诚邀赵公子于梅园一聚。”

    赵磊微怔,问道:“先生可曾交代过因何事?”

    童子摇头道:“未曾。”

    赵磊皱了皱眉,缓缓的点了点头,表示自己了解了。

    梅园先生一向神秘,常年居在隐居之地,即便是城中各大势力派遣的使者也屡次吃饭闭门羹,实属难见。

    赵磊想着见一见,也无妨。

    林雪梅、于谦、刘晋三人看向赵磊,心中生出羡慕嫉妒的情绪。

    梅园先生的邀请,即便是他们作为凝气境修士,也未曾收到过。

    目前只有各大势力之主曾见过梅花先生的真容,而今,将又多了一个赵磊。

    童子继续看向窗侧的白歌,辑礼道:“先生交代过,红袖春鸯楼中有一位符师,让小童若见之,不得失礼,邀请一叙。”

    林雪梅、于谦、刘晋闻言,看向窗侧的白歌。

    白歌把玩着秀发的手指微顿,抬起下颌,漂亮的眼睛看着辑礼到底的小童,歪了歪头,清脆悦耳如黄鹂出谷的美妙声音透过薄纱,道:“不去。”

    不...去...

    林雪梅、于谦、刘晋直接瞪大了眼睛,震惊的看着白歌,想着这女子莫不是疯了?

    梅园先生诚挚邀请,便意味着有意交好。

    借此,你可以趁机请教一二,同是符师,你能获得的益处也最大。

    然后,你居然不去。

    林雪梅、于谦、刘晋三人内心羡慕嫉妒恨,自己苦求不来的名额,在人家这里却是弃之如糟粕。

    赵磊也是看了白歌一眼,轻轻摇了摇头,心中想着不了解,不熟实,不多做评价。

    童子也是怔了一下,茫然的抬头看着白歌,这还是他所遇见的第一次拒绝先生的人。

    童子白嫩的小脸有些发红,难保平静,透出些许的孩子气,道:“小童可以请问一下为什么吗?”

    白歌看着童子,感觉有了一丝孩子气的童子似乎可爱多了,方才那种刻意装作的形象和他的年纪太过违和,导致白歌不想多看。

    站在既然看的顺眼了,那......

    白歌沉默了一会儿,想着自己为什么不去的原因,最后终于想到了,漂亮的眼睛渡着一层光,简洁明了的说道:“我懒。”

    懒,简洁明了。

    又似乎还有一丝骄傲蕴在其中。

    林雪梅看着白歌,忽然想到了红袖春鸯楼的玉漱夫人,不由得心生无语。

    红袖春鸯楼,或许是以懒性做事的吧!

    赵磊看了白歌,直觉告诉他,这个神秘的女人并没有说假话。

    她,真的懒。

    童子怔在原地,好半天才缓过来,辑礼致谢道:“多谢大人。”

    毕竟年纪小,险些因为这件让他震惊的事将伪装的形象崩掉。

    白歌点了点头,倚在窗边,自始至终,她都没有脱离开这个窗板。

    童子见此猜测,或许她真的很懒。

    童子扭身看向侍奉在一旁自始至终都低着头不言不语的舞女,仔细想了一下先生的话,不由呆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怎么,多冒出了一个人来。

    先生,不曾说过。

    童子看着舞女的衣装、容貌,暗暗猜测着她的身份,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辑手行礼,道:“见过...姐姐...”

    舞女闻言,微微一怔,看向童子,想起他与于谦、林雪梅等人佩佩而言的样子,心知他身份非同一般,连连摇头,道:“不敢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童子。

    赵磊见状,笑了笑,随即出声为其解围,问道:“先生可都曾交代了你什么?”

    童子忙辑礼道:“先生所言,小童方才都已经说了。”

    “就这些?”

    于谦皱了皱眉,对童子说道:“那你为何到得如此晚?”

    童子怔了一下,仔细回忆之后,答道:“小童出门前,先生曾说,街坊有家老粥铺,在那里吃上三个包子和一碗清粥,再去衣坊走上一圈,到时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